當我們在追究「學費調漲」的原因時,發現「學校經費減少」以及「物價調漲」是兩大幫兇。如繼續追查前者,又可追溯到「教育部經費減縮」,而當我們把整個學費調漲議題zoom out時,注意到「物價調漲」這一塊不但使學校支出變多,亦使得人民經濟越發困難,連帶效應就如同齒輪一般牽動著每一項經濟狀況,最終導致就學貸款人數逐年增加。
自民國88年起,教育部的財政經費緊縮,導致高等教育經費配額減少。同年,教育部頒布「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」,將調漲學雜費的權力還諸各校。大專生人均教育部補助額從新台幣2萬509元驟降至1萬7745元。各校為彌補財務收入的缺口,紛紛調漲學雜費。據「大專院校學雜費徵收標準」統計,88學年度有高達59所學校調漲。
民國88年至93年間,調漲學雜費的大專院校數量居高不下。針對學雜費年年上漲的現象,反高學費行動聯盟等社運團體,紛紛起而抗議。反高盟提出「課徵企業紅利稅,專款專用於教育事務」,並請教育部具體承諾「今年不會再調漲學費」。
每年學費一喊漲,教育部就成為眾矢之的。教育部為解決學雜費調漲的爭議,於民國93年增修學雜費調漲指標,明定私校總收入扣除經常支出如人事費、業務費、儀器設備使用費後,若結餘比率超過15%,則不得調漲學費。指標實施後,獲准調漲學雜費的大專院校數量從53所降至10所,明顯減少許多。
民國97年下半年,受「金融海嘯」影響,台灣物價指數飆升、失業率變高。因應當時經濟不景氣,教育部決定自當年起開始凍漲學雜費。隔年,金融海嘯影響持續發酵,造成失業率攀上5.85%、學生就學貸款人數達35萬2471人,創下歷史新高。
直至民國102年,教育部解除凍漲政策、公布「大學學雜費調整草案」,擬將經濟成長率作為啟動學雜費調漲機制的開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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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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